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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之下 亦有新事
发布时间: 2010-06-13   来源:匿名网友投稿  转载自:四川成都基准方中建筑事务所  

在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法》中并没有《文化保护法》的相关章节,导致民间事物多被撇在保护之外。民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大规模的“城改”中,无论是城市的历史街区,还是乡镇中的古老民居,都在大片大片地消失,令人痛心。我作为本土设计师,虽然在自己的设计中没有机会去融入民居风格,但是一直在关注很多民居改造的实际案例,对民居所承载的厚重文化也非常尊重。

民居独特价值

民居有着独特的韵味和研究价值,有效地保护民居,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而民居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现实反映,有着极高的旅游价值。民居在整体建造中不管是它的形体构成、材料的选择等方面,人们都会遵循一些美学法则,使得民居成为极其重要的旅游观光资源。

古民居以其历史悠久、布局简洁、造型古朴、雕饰精致、自成一体的特点,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传统民居在一定程度上同其它古建筑一样,是人类历史留下的财富,应当重视和保护。我所在的四川省成都市就有很多传统民居保存较好,并集传统文化、建筑艺术、审美观念于一体,具有较高的研究和保护价值。

专家建言献策

有学者认为:古民居是不可移动文物,与原生自然环境、文化环境不可分割,应该原地保护。但同样也有专家表示,生态社区或者城市化建设符合国际社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趋势,这和古民居的保护本来并不冲突。关键还是如何让把握对古民居保护的理念问题。

著名古建筑学家罗哲文说:对于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有保护价值的古建,也要进行保护。首先要由专业人员或专家进行考察、鉴定,若有保护价值,则应由文物、城建、规划等部门协商,提出保护方案。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对于有保护价值的古建应慎重,而不是匆匆忙忙拆掉。

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学者王徽说:古建筑与古村落是历史生态中的主体,历史与时间赋予了它们特殊的生命,村民们居住其中,本身就是现实生活与历史传统的交融,就是人文生态中难得的一景。现在,不但人居分离,而且更将古村落拆除,村民们失去的就不仅是世代承袭的生命家园,还有其祖先留下的历史人文家园。对这一类民居的保护和建设应该包括两个重要方面——其一是历史纵向的人文生态,为此,要考察与研究这片村落在历史文化中的意义。现在的建筑或古道,无论还有多少存留,都应加倍呵护,以便让人们通过实物遗迹,复活历史记忆;其二是自然生态,让山青起来,水绿起来,天蓝起来,人在自然之中获得诗意的栖居。

现代建筑手法融入传统符号

我个人认为:民居的存在和保护并不是简单以“古建”的形式来概括。对于“古建”来说它的存在是有一定纪念意义的,其给人们带来的是精神上的人文关怀,人们能从中了解到我们先辈的一些事情,从中抒发下自我的情怀。

但民居并不尽然,它没有那么多独特性。通俗地说,民居只是普通老百姓总结出的一些比较好的空间形态,能较好的适应当地的环境。当然伴随着时间的沉淀,民居也会慢慢融合一些当地的文化氛围,形成自己特有的文化符号和空间内涵。这些东西不是凭空出现的,它能折射出人们在当时当地生活的精神状态,而且通过建筑的形态还能把其传承给后辈,让人们能共同享受独特的文化背景。

所以我们不应该简单的纠结于老房子,老街区的拆除,因为原先社会背景下的建筑不一定能满足现在社会变迁的要求。但我们应该关注旧的建筑形态拆除后,其文化的传承有多少是在新的建筑体系得到了保护的,又添加了多少能反映我们当代文化精神的东西在里面。

另外,对古宅进行单纯“保护”的做法其实很低效。欧洲许多国家,即便历史再悠久的老宅子,修缮后始终有人居住。因为没人住的房子寿命会短,“有人住”才更利于房子的保护。

对于大多数老宅子,我们应该试图开发出它们的新功能,或者说,尝试在商业功能开发中引入古建筑的元素,发挥出它们的新价值。因为古建筑不是死的,是活的,不是只让人隔着观看的,而是可以亲近为一体的这才是真正的保护。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在保持建筑形制、材料不变的前提下,老房子内部条件应该改善。其次,对古民居的价值宣传需要加强。目前,那些居住在老宅子里的老百姓,很少有感到自豪的,之所以急于拆旧建新,就是因为老百姓对民居价值的认识不够。所以说,要把古村落保护好,关键是要让老百姓从保护中获得真正的回馈,得到真正的实惠。这样老百姓才会配合,不会抵抗。无论发展旅游还是做博物馆,一定要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要让他们感受到保护的好处,然后才有自豪感、才会有保护的自觉性。

我们只有在这方面多发掘下,才能引起大家的共鸣。比如上海外滩的商业圈改造和成都的宽窄巷子改造就是比较好的例子 。

北方胡同文化和建筑风格在南方的孤本——宽窄巷子

宽窄巷子改造工程个人认为非常不错,身在成都的我也常约好友去那里“小聚”,窄巷子植绿主要以黄金竹和攀爬植物为主,街面以古朴壁灯为装饰照明,临街院落将透过橱窗展示其业态精髓。

宽巷子的“窄”是逍遥人生的印记,窄巷子的“宽”是安逸生活的回忆,逍遥安逸,行云流水……改造后的窄巷子展示的是成都的院落文化。院落,上感天灵,下沾地气。这种院落文化代表了一种精英文化,一种传统的雅文化。宅中有园,园里有屋,屋中有院,院中有树,树上有天,天上有月……这是中国式的院落梦想,也是窄巷子的生活梦想。这种改造其实不失为对民居保护得一种“得体”方式。

作为“老成都的新名片,新成都的老客厅”,宽窄巷子中运用了一些比较传统的建筑符号和材料,但其并不是简单的堆砌和重复,因为那样做只能带来人们一些怀旧的情怀罢了。“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而成都宽窄巷子改造的过程中则更多得是营造一些带有成都特有休闲文化的空间形态,其中运用的建筑手法和材料还是以现代为主,同时穿插一些老的文化符号起点睛之用。让人们处在其中时,虽然觉得物是人非,但总有一股淡淡的情怀从心间涌出,觉得是曾相识但又耳目一新。这样就演变成了“日光之下,亦有新事”。

古民居的保护需要创新思路,多渠道、多形式,还可以通过企业和个人认领来保护。国家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抢救维修濒危的古民居,加大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呼吁全社会参与到古民居的保护工作中来,适当采取“保护—利用—再保护”的策略。总之要国家重视、地方努力、群众支持,从上到下形成保护氛围。作为建筑师,也要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 畅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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